甘南农村低保

导语 甘南农村低保的保障对象包括哪些?甘南农村低保的保障的范围是多少?本地宝小编为你解答。

  农牧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指政府对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牧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牧村常住居民家庭实行的基本生活救助制度。

  一、保障范围和保障对象

  凡持有当地常驻农业户口并在当地居住一年以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因病、因残、因灾等原因造成上年度人均纯收入低于本县市农牧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以及宗教场所在册的寺院特困僧尼和宗教场所特困教职人员,均可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农牧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依法形成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所有成员。

  包括:(一)夫妻;(二)未独立成家共同生活的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三)共同生活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四)在校上学的子女和服现役义务兵;(五)法律规定的具有赡(抚、扶)养关系的直系亲属;(六)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依法认定的其他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农牧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一)年人均纯收入高于当地政府确定的农牧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二)家庭成员隐形收入无法核实的,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农牧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家庭;(三)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18周岁至60周岁;女18周岁至55周岁,正在学校就读的学生和服现役义务兵除外),具有正常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承包土地、草场等),无正当理由不愿从事劳动而导致家庭生活贫困的。(四)长期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举家外出一年以上的家庭(特殊原因除外)。(五)不按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不配合调查核实的家庭;(六)为享受低保采取违法收养、故意分户或变相分户等行为造成生活贫困的家庭;(七)年人均纯收入虽低于当地政府确定的农牧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家中有一定的款物积蓄,能够自行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八)非拆迁原因在2年内购买商品房、高标准建设住房及安排子女高价择校就读或子女在义务教育期间入收费学校就读的家庭;(九)赡(抚、扶)养人有能力但对被赡(抚、扶)养人拒不履行法定赡(抚、扶)养人义务的本人家庭;(十)赌博、吸毒、偷盗等违法行为的涉案人员、被司法机关羁押或正在服刑、劳教的人员;(十一)煽动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民族团结及社会稳定的人员及其家庭;(十二)雇佣他人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或有规模养殖业、种植业的家庭;(十三)拥有注册资金在3万元以上经营性实业或购置3万元以上经营车辆和大型农机具的家庭;(十四)经县(市)民政部门认定不能享受农牧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其他家庭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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